新乡市医疗器械一类生产许可证一站式服务专业办理
一、备案条件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2、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3、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4、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5、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从网上打印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并加盖公章;
2所生产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3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4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7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8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房产证、租赁协议等;
9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应注明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型号、产地、生产企业和购进时间;
10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等。
11工艺流程图,图上注明关键工艺和特殊工艺;
12经办人授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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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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