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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售电公司注册条件及流程 售电公司成立注册要求

更新时间:2022-02-22 16:27:47 浏览次数:64次
区域: 新乡 > 红旗
类别:代办审批
地址: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
河南售电公司注册条件及流程
;13140067278 0371-56709382 联系人;小李 Q Q2514255568 网站:河南建造师网www.h***.cn,Q Q群:461025759
成立售电公司需要条件与流程:
  1、首先进行工商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法人机构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能有违法违 纪记录。
  2、注册资本金200万售电规模将被控制在30亿千瓦时左右;
  注册资本金达到 1-2 亿, 售电量规模可以达到 30-60 亿千瓦时;
  注册资本金超过 2 亿元, 售电量规模不受限制。
  3、售电公司需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立信息通讯系统,为客户提供服务。
  4、国家对售电公司的硬性要求是,在电力收费系统、电价管理、服务营销等三个领 域,分别拥有 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用于输电系统的运行和营销服务。
第六条 售电公司按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的准入条件,采用注册认定方式,在河南电力交易平台按照“一注册、一承诺、一公示、三备案”的流程自愿注册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售电公司注册流程图见附件1。
第七条 售电公司申请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准入条件。
(二)具有完整的市场注册资料,包括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等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售电范围等交易信息。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在申请注册时还需提供配电网电压等级、供电范围、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 售电公司通过河南电力交易平台填报注册信息,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应进行补充和完善,直至完成信息注册。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市场注册信息和无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应分类填写。
第九条 售电公司在河南电力交易平台网站下载固定格式的“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由售电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 信息公示流程如下:
(一)注册信息公示: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将“售电公司公示信息”(见附件3)通过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电力交易平台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
(二)公示意见反馈:公示期间的反馈意见由河南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汇总。对于公示期间存在公示资料不完整、信息不准确或不满足准入条件等异议的,注册暂不生效,暂不纳入市场主体目录,由河南电力交易中心通知售电公司补充完善资料或作出解释说明,售电公司可自愿提交补充资料并申请再次公示;经两次公示仍存在异议的,由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河南能监办等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三)注册生效:在河南电力交易中心申请注册的售电公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注册自动生效。
(四)纳入市场主体目录: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汇总在河南电力交易平台上售电公司注册情况,并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河南能监办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
注册情况通过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电力交易平台等网站向社会发布。
售电公司应在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10个工作日内,向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提供注册资料一式4份,其中一份由河南电力交易中心转交给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需要提交的注册资料清单,见附件4)。售电公司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资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资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新乡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9年10月11日
UID:64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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