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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6-12-04 11:20:09 浏览次数:79次
区域: 新乡 > 红旗
类别:营养师培训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靖业公园国际19楼

为了加强营养工作,保障全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了《国民营养条例

》。本条例中明确规定:“所有的幼儿园、医院、学校、酒楼、饭店以及100人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营养师

”。面对越来越多的亚健康人群,我国营养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我学校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开展公共

营养师的报名、培训组织鉴定工作。
【招生对象】
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宾馆,餐厅,机关,学校,医疗卫生,美容机构,保健公司,食品制作和加工企业的技术销售

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从事公共营养配餐、咨询、宣教指导,幼儿园,机关等单位的营养师工作者及社会其他有志从

事营养师职业的各类人士。
【报名条件】
(一)、助理公共营养师(四级)
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 。
(二)、公共营养师(三级)
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4年以上工作经验;
大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学历经验;
本科以上学历1年工作、学历经验。
为促进大学生就业,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三)、高级公共营养师(二级)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学历经验;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学历经验;
硕士研究生(含在读)。
【培训内容】
学科:现代营养学、中医营养学、职业素质教育
基础知识: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生理解剖基础知识、食品卫生、各类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植物

化学物、中医基础知识、中医饮食调补理论、中医体质学说、食品的性能、风味化学
基本技能:营养素评价、食品营养价值评价、各类人群的营养评价及咨询指导、各类体质人群的评价及咨询指导、营

养配餐、常用食品、滋补膳的应用、中国传统饮食文化
【证书颁发】
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鉴定合格后,颁发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上岗有效,出国

公证有效,评定职称的有效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新乡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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